政府運用菸品健康福利捐補助國人子宮頸癌、乳癌、(醫療院所),即可接受篩檢、諮詢或轉介服務:
一、子宮頸癌篩檢(子宮頸抹片檢查):
30歲以上婦女,建議每3年接受1次。
二、乳癌篩檢(乳房攝影檢查):
三、大腸癌篩檢(糞便潛血檢查):
四、口腔癌篩檢(口腔黏膜目視檢查):
篩檢地點:婦產科、家醫科。
1. 45-69歲婦女,每2年1次。
2. 40-44歲且其母親、女兒、姊妹、
,每2年1次。
篩檢地點:本市各乳房攝影醫療院所。
50-74歲民眾,每2年1次。
篩檢地點:本市各健康便利站。
1. 30歲以上有嚼檳榔(含已戒)或吸菸習慣之民眾,每2年1次。
2. 18歲以上嚼檳榔(含已戒)原住民,每2年1次。
篩檢地點:牙科、耳鼻喉科或經衛生福利部受訓核可之醫療院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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